年產50萬套工程機械座椅及內飾件加工項目二次環評公示
山東普克汽車飾件有限公司
年產50萬套工程機械座椅及內飾件加工項目
第二次環境影響評價公示
一、項目簡介山東普克汽車飾件有限公司注冊資金7000萬元,位于山東省諸城市開發區206國道以東,橫四路以南,主要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汽車內飾件、工程機械內飾件、農業裝備內飾件、模具;模具研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年產50萬套工程機械座椅及內飾件加工項目”位于山東省諸城市開發區206國道以東,橫四路以南,總投資10898.77萬元,項目占地面積116450.8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3265.19平方米,主要建設內飾件加工車間、工程車輛座椅組裝車間、機械加工車間等,其中內飾件車間5916.8平方米,工程車輛座椅裝配車間14588平方米,機加工車間5885平方米,配件庫567.12平方米,辦公樓宿舍樓等辦公生活設施5896.89平方米,配電室411.38平方米;新購置機器人焊接設備、沖壓設備及工程車輛座椅裝配設備等約80臺套。項目建成后,形成年產工程機械座椅及內飾件加工50萬套的生產規模,根據項目生產工藝要求和生產特點,工作時間為290天,實行單班工作制,每班8小時。項目勞動定員230人。
二、建設項目產污環節分析
1、廢水: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
2、廢氣:項目大氣污染物主要是內飾件電加熱擠出成型過程中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海綿發泡定型過程中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和焊接煙塵。
3、噪聲:本項目主要噪聲產生源為注塑機、數控車床、折彎機、彎管機、起重機、壓力機、裁剪機、縫紉機、空壓機、全自動發泡線、風機等設備。單臺設備噪聲值范圍在 75~90dB(A)之間。
4、固廢:本項目固廢主要為下腳料、廢液壓油、廢包裝桶、廢UV燈管以及生活垃圾。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水
項目設備冷卻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諸城市舜河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達標排放濰河。
2、廢氣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內飾件電加熱擠出成型過程中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海綿發泡定型過程中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和焊接煙塵。
本項目內飾件電加熱擠出成型時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經集氣罩收集通過噴淋塔+UV光氧催化裝置處理后(去除效率約為90%)由15m高排氣筒(P1)排放;海綿發泡定型時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經集氣罩收集通過噴淋塔+UV光氧催化裝置處理后(去除效率約為90%)由15m高排氣筒(P2)排放;未被收集的非甲烷總烴經車間通風系統無組織排放,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企業邊界非甲烷總烴排放限值(≤4.0mg/m3)的要求。
焊接煙塵經移動式焊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車間通風系統無組織排放,滿足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限值濃度標準(≤1.0mg/m3)要求。
3、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來源于注塑機、數控車床、折彎機、彎管機、起重機、壓力機、裁剪機、縫紉機、空壓機、全自動發泡線、風機等設備。單臺設備噪聲值范圍在 75~90dB(A)之間。對裝置噪聲處理,首先立足于動力設備的性能選型上,選用高質量低噪音設備。對聲功率級較高的單體設備,對噪聲集中的地方,如循環水泵、空壓機、風機采取隔音墻消聲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4、固廢
本項目固廢主要為下腳料、廢液壓油、廢包裝桶、廢UV燈管以及生活垃圾。廢液壓油、廢包裝桶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下腳料集中收集后由廢品收購站回收處理。職工生活垃圾、廢UV燈管(不含汞等重金屬),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衛生填埋。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項目的生產工藝和產品符合清潔生產要求;生產中產生的各類污染物,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控制后,可實現達標排放,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較低。在加強安全生產措施、避免環境風險影響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看,本工程的選址合理、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可到本項目的建設單位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
六、征求公眾意見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建設項目廠址周圍的居民、企事業單位、學校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公眾對建設項目所在地目前的環境質量狀況是否滿意;
2、影響當地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和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
3、公眾對建設項目的了解狀況及反應;
4、公眾了解建設項目情況后,從環保角度考慮,對該項目建設持何種態度;
5、公眾對該建設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方式
采用問卷調查方式征求公眾意見,輔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歡迎公眾對該項目的建設和環保保護方面提出建議和要求。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以調查問卷、網絡表單、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設單位提交書面意見。逾期不再受理。
九、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山東普克汽車飾件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18264467711
聯系人:程洪震
山東普克汽車飾件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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